汤阴县城关精忠路利民家政服务部

汤阴开锁公司“十不开”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-03-09

1身份不明、**不齐或有虚假嫌疑的,不予开启 
2
无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, 不予开启 
3
处于节假日之中的单位一般不予开启。
4
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姓名的保险箱,文件柜不予开启 
5
发生争议处于司法程序尚未被法律文书确认权属的,不予开启。
6
被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,不予开启。
7
来路不明的一切车辆,不予开启 
8
酒后神志不清,正处于发作期间的精神病患者,痴呆病人要求开锁的,不予开启 
9
来路不明的文件夹, 密码箱,不予开启 
10
犯罪分子欺诈或**威胁开锁的,在机智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不予开启。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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